跳到主要內容區塊
:::

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
刊登日期:2016/11/2
發文日期:2016/11/2
發文字號:府建管二字第1053919843號
主旨: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
說明函: 一、依貴公司105年10月14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依申請書件所示,專任工程人員陳立偉君(技證字第000112號)聘任日期為105年10月14日,原專任工程人員馬俊雄君(技證字第006683號)離職日期為105年10月14日。
二、廠商資料:
(一)廠商名稱:罡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。
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甲Q字第A03527-000號。
(三)負責人:張君瑋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14*****)。
(四)專任工程人員:陳立偉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23*****;技證字第000112號)。
(五)營業地址:雲林縣褒忠鄉田洋村下田路25之1號1樓。
(六)資本額:新台幣22,500,000元整。
三、原專任工程人員:馬俊雄(技證字第006683號))。變更後專任工程人員:陳立偉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23*****;技證字第000112號)。
四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
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
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
正本:罡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
副本:陳立偉 君、馬俊雄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