刊登日期: | 2016/11/2 |
發文日期: | 2016/11/2 |
發文字號: | 府建管二字第1053919843號 |
主旨: | 貴公司申請變更專任工程人員登記壹案,符合規定准予登記,請查照。 |
說明函: |
一、依貴公司105年10月14日綜合營造業申請登記函辦理;依申請書件所示,專任工程人員陳立偉君(技證字第000112號)聘任日期為105年10月14日,原專任工程人員馬俊雄君(技證字第006683號)離職日期為105年10月14日。 二、廠商資料: (一)廠商名稱:罡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。 (二)登記證書字號:綜甲Q字第A03527-000號。 (三)負責人:張君瑋(身分證統一編號:P1214*****)。 (四)專任工程人員:陳立偉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23*****;技證字第000112號)。 (五)營業地址:雲林縣褒忠鄉田洋村下田路25之1號1樓。 (六)資本額:新台幣22,500,000元整。 三、原專任工程人員:馬俊雄(技證字第006683號))。變更後專任工程人員:陳立偉(身分證統一編號:A1223*****;技證字第000112號)。 四、請於文到10日內攜帶公司暨負責人印鑑、本函及領件人身分證,至本府建設處建管科辦理有關領證冊手續。 五、本文刊登於本府縣公報。 六、本案僅就所附之書面資料認定,上開資料若有不實者,申請人依法負其責任。 |
正本: | 罡暉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|
副本: | 陳立偉 君、馬俊雄 君、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、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、臺灣區綜合營造工程工業同業公會、雲林縣政府行政處(請文書科刊登縣公報)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、雲林縣政府建設處(建築管理科) |